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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财产连法院都不能动,都有啥?时间:2015年11月18日 点击:次
八类法院不能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律依据: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第1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第2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3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第4类: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第5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第6类: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第7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8类: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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