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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旧版《积分激励制度》即将失效时间:2018年12月13日 点击:次
全面梳理修订律所制度:旧版《积分激励制度》即将于2018年12月31日失效,所有积分将通过奖励的方式兑换清零,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请各位言达成员及时向行政核对现有积分,联系人:15307163327 (微信同号)
附件一:旧版《积分激励制度》 1 积分激励办法 1.1 律所律师参与积分计算和排名(工薪制成员除外)。 1.2 积分自加入言达之日起累计计算,自转出之日时中止计算。 1.3 累计积分相同的,按执业早者为先。同一天执业的,以年长者为先。 1.4 按积分多少进行先后排名,按排名进行对外公示。 1.5 排名每半年公示一次。 1.6 从排名居前的律师中发展合伙人、副主任、主任律师、言达公司股东。 1.7 对排名长期居末位甚至被减为负值的成员进行约谈、劝退。 1.8 按专业及排名优先安排经理人案源的洽谈: 1) 律师入所时应填写一个主攻专业(今后可以申请调整)。 2) 经理人案源首先交办给专业对口、排名在前的律师主谈、定价直至签订代理合同。 3) 主谈律师可以邀约协谈律师共同洽谈案件,成功后谈判定价人佣金的分配由主谈律师决定。 1.9 按专业及排名分配经理人案源的办理: 1) 按照专业对口及排名居前优先的双重原则安排主办律师。 2) 主攻专业为律所分配案源的主要依据。 3) 如果该律师已有分配的案件未办结,交给顺位律师主办,以此类推。 4) 如均有未办结案件的,交给积案最少的律师主办。 5) 主办律师可以邀约协办律师共同办理,承办人费用的分配由主办律师决定。 2 积分计算办法 2.1 加分内容: 1) 律师个人案源缴纳管理费加分:加1分/元。 A. 年度固定管理费部分。 B. 个案“管理费-1”部分。 2) 经理人案源,计算在经理人名下,律所提取的“管理费-2”部分。 3) 推荐人员加入律所,按奖金的等额计算。 4) 以下内容依律所行政的记录和本人的申请加分: A. 参加律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会议、培训、拓展、公益活动的:加100分/次。 B. 主持、主讲律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会议、培训、拓展、公益活动的:加200分/次。 C. 在律所网站、官方公众号发表原创作品的:加200分/篇。 D. 为律所争取到正面宣传作用和影响力的事项,加200-2000分/件。 E. 为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加分:200-2000分/件 F. 同一事迹在多处出现的,按最高加分项加分。 G. 重大事项可以破例加分。 5) 其他加分项,以律所公示为准。 2.2 减分内容: 1) 因违规执业行为被投诉的减分 A. 被投诉到律所,经查实的,减2000-5000分/次。 B. 被投诉到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的,减5000-10000分/次。 C. 被投诉到互联网等媒体,经查实的,减10000-20000分/次 D. 同一案件被多处投诉的,按最高减分项减分。 E. 重大事项可以破例减分。 2) 有退费的,退费部分的对应分值也应扣减。 3) 其他减分项,以律所公示为准。 2.3 加分或者减分有区间的,由执行主任、主任决定。重大事项破例加、减分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
附件二:关于修订言达律所制度的通知 言达律所制度已运行了5年,拟进行修订,拟吸纳2名言达外部成员参加(现场讨论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方式:13995646119 沈峰主任(微信同号;邮箱:521002148@qq.com) 第一阶段:原有制度中可公开部分予以发布、讨论; 第二阶段:对原有制度进行删减、修订; 第三阶段:提出新的制度方案草案(如:合伙人制度、执行人制度、开办分所制度等); 第四阶段:定稿阶段。 在本次制度修订过程中,如果提出新的制度方案被采纳者,直接给予物质奖励;方案在实践中起到推动作用的,继续给予奖励! 对新版制度的修订建议和方案可以直接在公众号下面留言或者发给以下联系人: 13995646119 微信同号 邮箱: 52100214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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