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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玲玲律师|又一名大学毕业生被拘,家长要把好大学生就业关!时间:2019年08月16日 点击:次
一、案情介绍 汪某(女),2019届毕业大学生,从某同城网站上得知学校附近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正在招聘,遂求职应聘,于2019年5月31日入职该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一份,由公司留存。 二、办案过程
三、相关法规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冒充他人及仿冒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或伪造形式以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冒充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升学、刷单、贷款、虚拟交易等各种形式进行诈骗。 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再度明确,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四、律师建议 首先核对公司地址和面试地址是否相符,如果收到的面试地点和公司注册不一样,可以拨打公司电话进行核实,确认面试地点信息是真实信息后再前往面试地点。 再看一下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年报是否正常,对于公司的规模和所处行业有了大致的了解。 还可以看一下该公司是否拥有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其他还有:工商注册信息,股东构成,对外投资,法院判决,失信记录,被执行人,企业证书,舆情监控等…… 总之,一个正常的公司,这些信息通常是完整的。 对一年以内的新注册公司以及不断新注册公司的个人要有足够的防范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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