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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律师 | 有借条就一定能要回钱吗?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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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钱周转,是常有的事。然而钱借出去之后,未必能按时收回。出借人有权向法院起诉借款人,但如果证据不足,则难以获得法院支持。


今天,我们分享的案例就是一起由于证据不足而面临败诉风险的民间借贷案件。

在讲解案例之前,先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民间借贷的相关法规规定:


1、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3、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1、案情简介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民间借贷发展迅猛,相关纠纷案件也不断增加。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一是高利率诱人。借款人常作出借款短期高息的承诺,出借人为了高额利息收入,不惜动用自己的存款、公积金、信用卡透支或者房产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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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忽视借贷风险。一般情况下,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往往是家庭亲属、同学同事或是朋友熟人关系,可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出借人仅凭双方间的熟人关系难以收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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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极易牵涉违法犯罪。正常生意的投资回报一般都难以承担高额利息的资金成本,所以高息借款极易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相联系。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债权凭证(如借据、收据、欠条)、交付凭证(如单据票据、银行流水)和背景资料(如款项来源、利率水平、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身份和相互关系、当事人陈述)综合审查判断。

当事人必须对于自己的主张依法举证,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就将面临败诉风险。

 2、办案流程


在近日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声称自己在2015年至2016年间一共借给一熟人9万元,借钱给对方时都是分多次拿出的现金,没有转账凭证或者银行流水记录;当时对方打了一张9万元的欠条并表示2017年年底还清;此后中途自己催讨过几次,对方一直表示没钱;当事人于2018年去当地法院立案起诉,法院要求当事人举证证明其按照欠条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全部借款的事实,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本律师经过了解分析,发现出借人所说的9万元借款中,只有不到2万元是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的,其余7万余元是分多次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而且出借人已经清理删除了自己手机里的微信聊天记录,恢复微信聊天记录的技术难度较大。

因该案现已进入诉讼程序,举证期限时间紧、难度大,本律师帮助当事人收集其他证据用以印证欠条内容、辅助证明借款事实,尽量争取法院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律师建议


所谓“说口无凭,立字为据”,但不是有借条就一定能要回钱的,还需要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让法院排除合理怀疑,确信无误。所以律师建议:

(一)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亲笔书写借据,借据里写明借款人本人的收款账号,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借据和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按手印。

(二)出借人应避免用现金支付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到借款人本人的收款账号上,并在支付时留言注明“出借####元给某某人”,以便保留付款凭证,与借据相互印证。

(三)出借人在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时,应当进行录音录像取证或者采取书面通知邮寄给借款人,录音录像或者邮寄送达记录能作为证据证明出借人自身积极向借款人主张债权的事实,也能印证借贷关系的具体内容。

最后请大家牢记:不是有借条就一定能要回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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