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众多大专院校即将迎来新生报道入学高峰期,大学新生初入社会,面临诸多挑战和困惑。下面通过几则案例,希望为大学生朋友们敲响警钟,用法律知识为大学生活保驾护航。
“某某金融刚上线,额度3000起,3期和6期,无视一切,全日制,专三本四可做,只看借条负债,不超过2w,无当前逾期”这就是一则典型的校园贷广告,看起来贷款的门槛很低,着急用钱的同学很可能会动心。
今年2月,某派出所接到辖区在校大学生李某的求助报案,称他最初向一个小额贷款平台借了5000元,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借款本息就翻了数倍,家人帮助他偿还了部分利息,但家人最终无力负担高额利息,他只能报警求助。学生朋友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相应的生活方式和消费项目,不能盲目攀比,不要随意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个人信用办理贷款;如果遇到经济困难,应该向家人说明情况,可向校方、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和正规金融机构寻求帮助,切勿病急乱投医。套路贷,本就是某些违法犯罪分子精心设计好了一系列的圈套,一环套一环,紧密连接,让借款人一步错、步步错,最终无法自拔。他们一般都会采取合法形式进行包装宣传(比如大额消费分期、信用卡养卡、教育培训贷款、美容美体贷款等),诱使借款人签约、留下取款记录,然后采取多种手段逼迫借款人偿还本金和高额利息,还会故意造成借款人逾期违约、无法清偿债务,进一步敲诈勒索借款人。所以,学生朋友应当加倍小心,防范债务风险,除了拒绝校园贷、套路贷,还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证件、身份信息、银行卡、支付宝或微信账户等个人资料,坚决不外借,也不替他人借款作担保。
20岁的王某在某求职网站上看到有人招聘“刷单员”。对方称工作内容是在指定网店付款购物,并按要求写好评后,每单超过100元就会拿到5%的货款作为提成。第一次,王某按照对方要求通过微信扫码方式打开指定的网店,买了一件100多元的商品并给了店家好评,马上就收到对方给她返的购物款还有5元提成。第二次,王某按照对方要求用3600元买了两件商品,可是等了几个小时也没见返款和提成。等到王某跟对方联系时,发现对方已经将她拉黑,此时她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学生朋友利用课余时间兼职打工本是件好事,但现在市面上针对学生兼职的骗局很多,例如淘宝刷单、翻译打字、加工手工艺品、无门槛高额提成业务员、微商代理等等。虽然形式多种多样,但本质都差不多,都是利用学生朋友缺乏社会经验、希望勤工俭学的心理,先用高收入作为诱饵,以多种借口收取费用,之后要么消失跑路、要么不兑现承诺、有的甚至还会进一步对学生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方面的侵害。所以,学生朋友们在应聘兼职时,要留心分析招聘信息的真实性,通过多种渠道核实查验,尽量选择正规的企业、商家应聘,在出门应聘前跟同学、家人交代清楚相关情况、预防意外失联,一旦有危险立即报警求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1岁的无业男子田某,冒充清华、北大双硕士,自称做奢侈品生意,在4年多的时间里,通过网络聊天软件陆续与15名女大学生谈恋爱,共计骗取人民币35万余元。
其中,有几名被害人是同一所学校的校友,甚至还有两位被害人是同一寝室的室友,至少有3名女大学生曾为田某打胎。有受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将田某抓获,检方以诈骗罪对田某提起公诉,田某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当庭否认检方指控的罪名,并声称自己没有诈骗,都是那些女生主动要给他钱的。学生朋友进入大学校园时,一般都已经年满十八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事实上由于此前学生朋友们生活重心普遍都在学习上,社会经验有限,自我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有限,在面临情感问题时也较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上当受骗;如果其中再掺杂金钱往来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引诱,则更容易受到不法侵害。现在,社会上还有所谓的“PUA”培训,教人搭讪、吸引甚至是欺骗异性,其中涉及一些心理学知识和技巧,对于涉世未深的学生极具诱惑性。此类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损害社会伦理道德,侵犯受害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建议学生朋友在恋爱时擦亮双眼、认清对象,不把自身感情作为利益交换的筹码,不要利用感情关系追求金钱财富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司法机关会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但也不会保护那些违反社会伦理道德换取金钱或者利益的行为,因此遭受的损害只能由受害者自己承担。
以上列举的仅仅是部分常见的案例,远远不能涵盖现实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希望学生朋友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遇事多跟家人沟通商量,必要时应向老师、律师、医生等专业人士咨询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询问核实,避免轻信和冲动的行为,保护自己不受非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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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晨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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